固定资产盘盈和减值的纳税筹划如下:
1、盘盈取得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企业运用盘盈资产所发生的价值损耗不能作为税前扣除,从而造成该资产重复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避开这一不合理的规定,可考虑先出售后再以原价回购的手法进行合理筹划。
2、固定资产减值的纳税筹划。资产发生减值会减少企业当年利润,但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中,除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在税法规定的比率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外,企业根据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提取减值准备不能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可采取合法手段,将资产减值转化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从而减少本期应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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