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般通过综合所得计征的方式计算,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而对于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目前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或者单独计算。
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方法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计算一致,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计入“累计收入”中。而单独计算的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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