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4999和5000个税的区别在于两者申报所得的基数不同。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过程中,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的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可以为4999或5000)-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由于目前我国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减除费用一般为5000元每月(60000元每年),因此若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每月的累计收入所得为4999或5000时,其“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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