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察要求
公共基础知识是综合性考试,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范围广泛,内容庞杂。
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
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
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
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
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
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
时政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怎么考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判断题,主观性试题为案例分析题、公文改错、论述题。考试满分100分,其中客观试题分60%,主观试题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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