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春是石阡侗族的习俗。“说春”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的民俗活动,主要流传于贵州省石阡县花桥镇坡背村,活跃在“立春”时节前后,其目的在于劝农行耕,祝福风调雨顺,丰衣足食。
说春活动在立春前后进行。相传这个村里的封姓人家是唐朝时所封的“春官”后代,春词中“唐朝差我送春人,特来贵府开财门”就说出了说春之起源。
据《石阡府(县)志》记载:明、清时代,每岁立春之时,知府官僚人等都要整装集队,扎“芒神、纸牛”,“迎春于东郊”,打马游街,大排宴席,“行鞭春礼”,然后知府带队赴城南的“劝农厅”劝农,带头犁田。这时,封姓人家则走村串户进行说春活动。
“正月立春雨水节,不犁山土要犁田”“人人要学庄稼佬,不久就得新米尝”等劝勉人们珍惜时光、勤恳劳作的词语,在乡间地头广为流传,表达了侗族同胞勤劳朴实的传统美德。封家说春属于“说正春”,一般为家传,不传外姓,并受特定的说春地域限制,即在镇远、施秉、三穗、玉屏、岑巩五县范围内进行。
作为侗族的民族传统,“说春”保存了独特民间音乐艺术、民间说唱艺术的原本文化圈子,既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文化成分,又在其他民族中传播,表现出石阡侗族独特的农耕意识。
其残留有较多侗语因子,对侗族民族语言及其变衍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说春”“春词”的演唱采用侗以及土家、苗、仡佬等民族民间曲调来演唱,是研究各民族民间音乐及其交融的主要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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