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税的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根据税法规定,从事娱乐服务业、广告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
不过,计费销售额的计算方式要根据缴纳义务人的不同行业做不同区分:
1、如果缴纳义务人是从事广告服务业的:
计费销售额=提供广告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
这里面,按规定扣缴文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2、如果缴纳义务人是从事娱乐服务业的: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化事业建设服务而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价外费用。
要注意的是,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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