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买入价+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其增值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此外,进口货物涉及的进口关税的,其关税应计入对应货物成本中。同时,企业进口货物,且已经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管货款是否支付,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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