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特长生又叫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高校根据该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建设需要,推进素质教育,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中特招有体育项目特长且又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学生。
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单考
1.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3.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 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收体育特长生人数的20%。
4.招生学校应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统考
1.招生学校根据该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该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所在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要求不得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招生学校要认真核查,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备查。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有关招生学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本科院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该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4.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有关测试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录取体育特长生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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